新旧村委会移交纠纷
来源:高庆萍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04-11
浏览量:1017
案情:
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,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拒绝交接公章、财务账目等,发生争议,新一届村委会成员通过向乡镇和村委会选举主管部门反映,仍不能解决问题,导致新一届村委会徒有虚名,无法开展正常工作。
焦点:
新一届村委会通过什么方式,维护权利?向主管部门反映,要求协调解决,但没有结果,通过行政手段显然不能解决该问题。通过诉讼,又存在着法院是否能受理的障碍?
在精心准备办案方案后,向法院提起诉讼,立案过程虽然周折颇多,但凭借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,法院最终受理立案并支持新村委会的请求,维护了其合法权益。
以上内容由高庆萍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高庆萍律师咨询。